关键字:阚治东 绰号 资本市场 变迁 证券 股票
阚治东最终还是走上了被告席。2007年2月2日下午2时许,这位中国证券市场的“元老”、原南方证券的总裁,走进了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三楼的刑事审判厅。一起受审的还有原南方证券董事长刘波。两人被罗湖区检察院控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主要罪状是连续大量买入、自买自卖哈飞股份。让阚治东和刘波始料不及的是,他们成为了中国处置违规券商以来追究最高管理层刑事责任的第一人。
关于对阚治东的评价,一直是众说纷纭——有人叹他为“悲情英雄”,有人斥他罪有应得。其实,以成败论英雄是总结历史快迅、有效的手法,但往往不那么客观准确——因为昨天的“亡命之徒”,可能在今天变成英雄;而今天的英雄,到明天又可能成为“阶下之囚”。这就是历史的吊诡之处。阚治东本人就已经经历过这样戏剧性的反复。
也许,给当下的阚治东定性并没有太多的意义。但如果把他放在前20年、后20年这样比较长的时间段来进行分析和推测,这个意义不大的个案会立刻变得鲜活起来,他的特殊经历将赋予某种特定的历史意义。
而剖析这个案例的最佳切入口,莫过于阚治东曾经拥有的众多绰号——
他曾经被誉为“阚猛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正是中国资本市场萌芽之时,被派赴日本学习证券的阚治东于1988年回到国内,旋即投入这场“前无古人”的证券资本浪潮之中。他开始任上海市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证券、投资,其辖下的静安业务部成为全国最大的国库券交易市场;1990年阚治东转任刚刚成立的申银证券公司总经理,在他治下的申银证券创造了中国证券市场诸多“第一”,并且成立当年便盈利达500多万元,第二年2500多万元,第三年1亿多元,第四年近3亿元……当同时期的管金生被浪潮抛入波谷时,阚治东却名誉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