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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求控股权
在同时代的企业里,联想的产权问题算是解决得较好的一个,虽然目前并不那么彻底。
1987年曾有工作组到中关村,选择股份制改造的试点企业,但那时时机并不成熟,联想没有参与。直到1993年,与联想成立背景相似的四通集团在段永基的设计下,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时,柳传志向时任中国科学院院长周光召提出“员工持股”的要求。柳传志说,“科学院就是我们的‘婆婆’,而且是一个非常开明的婆婆,周院长非常理解,跟我们说院里非常支持我们进行股份制改造。”
由于当时联想隶属于中科院,不是由国有资产管理局管辖,致使员工持股的想法还是落了空。柳传志说:“虽然没有实现,但是院长认为我们做了这么多工作,所以给了我们分红的权利。这是我做的第一步。”职工持股会获得了联想35%的分红权。
时至1997年,在进行南北整合时,柳传志表示在完成后大股东要做三件事:在香港上市的是中国联想,运作均由中国联想完成。中国联想所得之利润,要依照股份上缴大股东,大股东要使用好这笔钱;北京联想要不断产生好的业务卖给中国联想,以增加大股东所持股份;大股东要有董事会。而如果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大股东北京联想的股权结构是:科学院占20%,计算所占45%,员工占35%.
这一架构设计并未能马上成为现实。直到4年之后的2001年,联想被作为股份制改造的试点,由财政部、科技部、北京市牵头进行改造。柳传志称:“财政部认为不能让国有资产流失,让我们拿钱买35%的股份。”经过评估,联想当时的净资产在打七折后约为4亿?5亿元,而由于近7年来员工所享有的分红一直没有动用,便用这笔钱买下了35%实实在在的股权。
而在1997年南北整合完成后,联想可以向包括高管在内的员工发行认股权,这也成为对员工的有效激励,高管层也由此直接持有了联想集团的股权。联想集团CFO马雪征称,“当时真是做了非常冒险也是非常果断的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与很多企业领袖在股权结构中追求个人控股不同,柳传志和其他核心人物一共在职工持股会中享有35%权益,相当于间接持有联想控股12.25%股权。而对于另外一个焦点人物倪光南,在1995年解除其职务时,并没谈到有关股份问题。随着倪光南上告愈演愈烈,联想董事会在1998年正式做出决定,不分给倪光南股份。据称在1993年联想内部划分股份时,倪光南所占的股份和柳传志一样多。柳传志后来表示:“如果倪光南到1995年就停止上告,可以考虑给他股份。”
如今在联想控股层面,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科控股”)持有65%股权,在职工持股会剩余的35%中,联想的创业核心人物又占35%,其余200名原始创业者占20%,其余45%则留给了后来加盟的员工。尽管国科控股并不干涉联想控股的具体经营,在后者的董事会中也只有1名代表,但控股权仍是柳传志必须考虑的问题。联想控股的控股权控制在国科控股这家国有企业手中,意味着一旦中科院出现重大人事变动,也可能会对联想系产生潜在影响。
控股权是大联想系长治久安的必要条件,也是柳传志全身而退的前提。而职工持股会要想拿下联想控股的绝对控股权,至少还要再取得16%股权,这不仅直接取决于中科院领导层的意志,对于联想这家标志性的企业来说,其产权变动甚至会惊动更高层的管理者。这一步决定性的跨越将是对柳传志渐进式智慧的重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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