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集团管理 子公司 股权转让 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制度文本
第六条 股权转让合同的谈判及签定、生效等事项按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章 其它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子公司股份
第七条 其它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转让方须将转让事宜及时通知集团公司;其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须征得集团公司同意。同等条件下,集团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集团公司是否同意其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以及是否购买其它股东欲转让的股份的决策权在集团公司董事会。决策、执行程序参照集团公司转让其子公司股份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 责任
第九条 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部
第十条 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本规范由集团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修改权在集团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开始执行。